如何向地区法院提起上诉
向地区法院提起上诉
如果你在地区法官法院败诉,你有权向你所在县的当地普通诉讼法庭提起上诉。由于员工缺乏,你当地的法律服务项目可能无法为你提供代理。然而,在本手册的帮助下,你可以自行上诉。
这本手册并没有事无巨细地告诉你如何上诉。它只描述了在最简单情况下应该采取的步骤。此外,每个普通诉讼法庭都制定了仅适用于其所在县的“地方规则”。本手册不包括那些地方规定。
没有律师是很难上诉。看完这份手册后,你可能会觉得自行上诉过于复杂,一个人难以完成。在你做决定之前,你应该通读本手册。
只有在你对地区法官的裁决有合法、合理的异议时,你才应提起上诉。如果你没有正当理由提起上诉,你可能就必须支付对方的律师费。此外,普通诉讼法庭的判决可能最终会比地区法官的判决对你更为不利。由于这些或其他原因,即使你不同意地区法官的裁决,你最好还是接受它。有时你可以向对方提出建议来解决问题。你也可以要求地区法官允许你分期付款,期限最长为一年。
这本手册仅涉及你是地区法院被起诉人(被告)的案件。如果你是那个提起诉讼的人(原告),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,向普通诉讼法庭上诉可能过于复杂。本手册不包括刑事案件的上诉或房东驱逐租客。它只适用于民事诉讼中涉及金钱的上诉。
重要术语和信息
对判决提出上诉的人被称为“上诉人”。另一方被称为“被上诉人”。
你应该把你提交法庭的每一份文件都复印几份,并保留一份自行留存。
你务必把你在法庭存档的每份文件的副本交给或邮寄给对方。在另一方,这一过程叫做“送达”。
整洁很重要。你应该复印或打印所有文件,以确保它们便于阅读。你需要准备的一些文件可能有好几份表格;如果是这种情况,用打字机或用力按压。
提起上诉
A.时间限制
你必须在地区法官作出判决 (也称为“裁决”)之日起30天内提出上诉。地区法官通常在听证后的同一天作出判决,但在听证会后最多等待五天。如果你在听证会当天或听证会后五天内没有收到书面的判决通知,你应与地区法官办公室联系,以确保通知没有寄错地址。
30天的上诉期从判决之日起算,而不是从判决书寄给你或者你收到判决的日期起算。如果第30天是周六、周日或节假日,你可以在普通诉讼法庭受理上诉的第二天之前提起上诉。
你必须在30天的期限内提出上诉,否则地区法官的判决将成为最终决定,你将无法再次提起上诉。
为了安全起见,你应该在截止日期前几天提出上诉。
B.上诉通知
你需要在开始上诉程序之前填写上诉通知书表格。你可以从法庭首席书记官(普通诉讼法庭民事书记官)那里拿到这份表格。附录A所示为上诉通知。
一旦你填好了上诉通知,你必须把它提交给地区法院办公室所在的普通诉讼法庭的负责人。
C.诉讼费
普通民事诉讼法庭对于提起上诉收取费用。费用因县而异,但一般在40 - 60美元之间。首席书记官会告诉你费用是多少。你应该询问代理律师或你当地的法律服务办公室,看当地是否存在你需要遵守的IFP申请的相关规定。
如果你的收入很低,你可以请求法院免除你的诉讼费。为此,你必须提交一份“贫民式的上诉["IFP"]呈请书和宣誓书”,请见本手册附件B所附。你可以将“指令”部分留空,但需要完整填写“呈请书”和“宣誓书”。
在你提出上诉的同时,向首席书记官提交IFP指令、呈请书和宣誓书。你应在几天内了解法院是否批准你的IFP申请。如果你的申请被驳回,你将不得不支付上诉费,否则你的上诉将被驳回。
D.上诉通知的送达
在你向书记官递交上诉通知书后,你必须把一份副本交给或寄给地区法官和原告。这称为上诉通知的“送达”。
上诉表格一式几份。当你提交上诉时,书记官会保留一份副本,其余的都还给你。最后一份副本(金橙色)的底部写着“请将这一份送达地区法官”。你必须亲自把它送到地区法官的办公室,或者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到那里。
倒数第二份(粉红色)的底部写着“请将这一份送达被上诉人”。你必须把它交给对方或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。
黄色副本(标记为“上诉人副本”)供你留存。
当你将上述资料已送达地区法院及另一方后,你必须填妥绿色副本背面(标记为“法庭档案”)的送达证明文件,并把它交回书记官。如果您使用挂号信,您必须将白色的寄件人收据附在本手册附录C中所示的送达证明上。你必须在递交上诉通知书后10天内,将送达证明文件送交书记官。
后续步骤
A.提交申诉的截止日期
如果你被地区法院起诉(被告),另一方(原告)必须在你发出或邮寄上诉通知后20天内提出申诉。诉状是一份法律文件,它告诉法庭原告为何认为你拖欠资金。如果你把上诉通知的副本邮寄给原告,则送达日期就是你的邮寄日期。
B.如果对方不提出申诉
如果出现如下情况,则原告的案件将被驳回:a)在你邮寄或发出上诉通知给原告后超过20天,以及b)原告没有提出申诉。为了让案件被驳回,你必须准备一份类似附录D中所附 (败诉缺席判决诉讼文书)的表格,并将其提交给书记官。
当你把诉讼文书交给书记官时,你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份败诉缺席判决通知和一个贴邮票的信封,并附上对方的地址。在你提出败诉缺席判决诉讼文书之前,你应该就这些可能要求咨询书记官。
如果对方没有提出申诉,你就得到了败诉缺席判决,那么案件就结束了。对方可能仍然有权对你提起新的诉讼,但这种情况并不经常发生。如果对方能提出未按时提起申诉的充分理由,那么对方也可以要求普通诉讼法院就败诉缺席判决“开庭”。
C.如果对方提出申诉
如果对方(原告)提出申诉,你必须在收到申诉后20天内向法院提出答辩状。你也必须交给或向对方发送一份答辩状的副本。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,很难起草和提交答辩状。这本手册仅告诉你必须遵循的最基本步骤。
如果对方提出申诉,而你没有提出答辩状,对方就会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得到对你不利的“缺席判决” – 结果为你欠对方所要求金额的判决。但是,在对方得到这样的缺席判决之前,他们必须向你发出通知,提醒你必须在通知发出之日起10天内提交答辩状。
原令状和答辩状
如果你决定自行提出答辩状,你应该在页面顶部写下案件的名称、法院的名称、案件标号以及“答辩状”这一词汇,如附件E中的示例所示。随后你应该写出你对申诉中每一段的回复。你的答辩状应当使用与申诉内容相同的段落编号。
如果申诉中某一段完全正确,你的回答应该是“申诉中的第____段予以承认。”如果不正确,你应该说“申诉中的第____段予以否认”,然后解释事情的真相。注意:仅仅否认申诉的一段是不够的。你必须进一步解释为什么这一段不属实。
如果申诉中的一段部分属实,你应该解释清楚你承认哪些内容,否认哪些内容,以及原因何在。
如果你不知道或不能判断一段话是真是假,你应该使用附录E第7段中的语言,在你的答辩状中说明你已经调查了事实,但仍然不知道这段话是真是假。
“新情况”
在你的答辩状中可能存在其他情况,可以解释为什么你没有欠这笔钱。例如,你可能因为购买的产品不能正常运行而拒绝付款。或者你可能认为在一个事故案例中,对方至少对提出的伤害负有部分责任。
这样的事实被称为“新情况”。在你完成对申诉中所有段落的回复之后,可以采用段落形式将其写出来。给段落编号。
签名和确认
在你写出对申诉每一段的回复以及任何重要的补充事实(“新情况”)之后,你应该签名。
然后你必须在你答辩状的底部写出下面的陈述并签名:
本人了解,任何虚假陈述将使我受到《犯罪法》第18页第4904条 (有关向当局作出未经宣誓虚假陈述)的惩罚。依据我所掌握的知识、信息和我本人的信念,我在此确认,此答辩状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正确。
如你所见,你的答辩状必须真实。明知答辩状不真实而提交答辩状是犯罪行为。
如果有两个人对地区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,他们都必须签署这份声明。
提出并送达答辩状
你必须将你的答辩状提交给书记官,并将一份副本寄给另一方(原告)。请务必要给自己留一份。
召开听证会
如果对方(原告)提出申诉,而你提出答辩状,案件的下一步通常是仲裁听证会。听证会就像审判,只不过有三名律师担任法官。与该案件无关的律师由法院指定。他们听取证据并决定谁对谁错。由于在地区法官法庭没有证词或证据记录,案件将被重新审理,就好像从未在地区法官法庭举行过听证会一样。
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进行仲裁听证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如果你是被起诉的那个人,最好等对方要求听证。毕竟,对方可能会决定放弃这个案子。如果对方从未要求召开听证会,那么法院通常会在一两年后向双方发出通知后驳回案件。
如果你决定要求召开听证会,你应该提交一份“仲裁诉讼文书”。你可以在大多数县的书记官办公室得到这一表格,或者你可以使用附件F所附的表格。你所在的县可能对这一表格必须包含哪些信息存在特殊规定。可能会有特别规则,要求在听证会前提交一份包含证人资料等的陈述书。请与书记官或法院行政人员确认。
你将被告知听证会的日期和时间。在听证会上,你应该确保:
(1).与这一案件有任何关联的所有文件。额外准备四份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将会大有裨益,这样三位仲裁员和另一方可以人手一份。
(2).对你想证明的案件中情况有任何了解的所有证人。如果证人不愿意来参加听证会,你可以从书记官那里拿到传票。你应该填好传票,复印两份,然后把原件交给证人。你还需要为证人提供每英里7美元(往返)的差旅费,以及每天5美元的见证费。在一份传票的背面填写信息,写明你送达的地点、时间和方式,并将这份副本提交给书记官。最后一份自行留存。
如果你在听证会中败诉,你有权向法院上诉并开庭审理。后续步骤过于复杂,在这本手册中未作解释。
谨记
本手册只提供了在最简单案件中可能适用的最基本的信息。这些信息可能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件。
不同的县上诉规则也有所不同,法院或立法机关可以随时更改。为了确保你的权利受到保护,最好有一个律师代理你。如果你当地的法律服务办事处不能帮助你,你应该考虑尝试雇佣一个私人律师来处理你的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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